全区各级各类文化机构、队伍和设施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且具较大规模。截止 1999年,全区已形成了包括艺术表演、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教育、文艺科研、文物博物、电影、娱乐业等门 类齐全的文化事业格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区共有文化产业机构8300 个,从创业人员28255人。"八五"计划和"九五"计划期间,在全区范围实施"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文化建设 先进县"和"知识工程"三大文化工程,全疆区、地、县乡四级累计投入文化建设资金24亿元,建筑面积208万平方 米;其中仅有自治区安排的各类文化建设(维修)项目就有280多个,其中文化、图书、博物三馆建设项目53个 、维修项目108个,文物博物馆(所)项目9个,影剧院项目6个,文工团排练室项目53个,文物保护点77个。使全区文化 事业结构趋于完备,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和电影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初步形成了区、地、县、乡、四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