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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
  来源:湖北政府网  作者:湖北淘知  时间:2011-09-13

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加快,全省新开工廉租住房项目146个,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7.2万户,总投资32.53亿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得到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开工328.05万平方米,竣工267.17万平方米,解决了3.0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启动棚户区改造25个,面积63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完成了国家下达湖北省的2.36万户改造任务。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和住房消费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 鄂州市城区路网及绿化建设

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深入。区域规划编制与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全面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空间规划》,完成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深化和启动了《长江经济带城镇布局规划》等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城乡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稳步推进。仙桃市、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通过评审,随州、黄冈、荆门等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修改)、审查或报批工作已完成。严格规划管理基本制度,认真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专项治理和突出问题排查,查处违法违规调整项目315项,补交规费和罚款1.6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加大。修订了“楚天杯”创建《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指标季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各地以“楚天杯”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大批功能性、生态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全年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428亿元,城市功能得以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完成省级风景名胜区三年综合整治考核验收。评比命名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0个、省级园林式单位70家、园林绿化优质工程37项。

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在抓基层、打基础、促长效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注重城市管理体制研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省城市管理和队伍建设水平较过去有了长足进步。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在襄樊、咸宁等地进行了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全省6个城市的城管机构确定为政府工作部门。

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730个建制镇基本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207个乡集镇有195个完成规划编制任务,2.6万个建制村有1.5万个编制了村庄规划。全年完成村庄整治项目投资13.2亿元,完成了22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仙洪试验区、鄂州城乡一体化、省级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南水北调移民新村建设均取得明显成效。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积极推进。全年新建成污水处理厂49座,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提前1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年新建成并通过省级无害化评定垃圾处理场6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启动,省级和武汉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成并运行。各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99.7%,竣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2.1%。“禁实”、“禁现”成效明显。列入国家第三批限时“禁实”的8个城市城区“禁实”率达到100%。新型墙材应用占墙材总量比例较3年前增加了一倍,达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42%。各市州主要城区商品混凝土得到全面推广使用。

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全年全省房地产业发展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200亿元,同比增长30%。在投资上升的同时,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住房投资增长较快。建筑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建筑业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3409亿元,实现增加值650亿元,上缴税收120亿元。16家建筑企业入选湖北百强企业,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日益突出。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29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9.45%,其中工程勘察收入在全国排名第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武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

  ▲ 黄冈黄州大道遗爱湖路段

行业安全得到强化。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水质专项调查和全省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供水单位消毒剂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保障了城市供气、供水安全。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节约用水,评定节水型企业(单位)50个。加强对城市在建桥涵、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面开展了“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8%,死亡人数下降38.2%,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和谐稳定。各地认真开展拆迁矛盾纠纷和积案排查化解活动,探索合理化补偿机制,加大还建安置力度,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农民工权益,认真做好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有效防治了建筑领域发生新欠行为。净化施工环境,积极组织平安建筑工地、平安住宅小区创建活动。制定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三公一金”专项治理效果明显。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75项缩减为25项,减少三分之二,行政审批时间在原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减了三分之一,实施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并不断完善“重点工程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受到社会好评。

来源:《2010湖北年鉴》

Tags: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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