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每项年都与各市签订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及社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两个确保”、再就业、社会保险的覆盖和基金征缴等主要指标分解量化,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各种职业介绍机构普遍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免费服务活动。2003年共发放低保资金48057.6万元,城镇最低保障对象全年人均每月补差额为54.4元。全省有272.3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有193.34万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有86.2万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全省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年全省累计为14.18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243万人。2003年末全省全社会从业人员1469.44万人,比上年增加66.14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456.63万人,增加53.63万人;农村从业人员1012.81万人,增加12.51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为44:25:3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