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现就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6月14日至18日,市以下机关招录职位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请留意报考职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第二阶段为6月21日至25日,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全省国税、地税系统以及省监狱、戒毒系统直属单位,下同)招录职位面试。各招录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
二、面试地点
报考市以下机关职位的考生实行异地面试,具体异地面试办法见附件1。
三、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4道题,时间20分钟。
四、资格审核
为确保公平公正和人岗相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各招录单位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全省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2)公布。请考生注意各地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市以下机关招录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在职位所在市进行。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的考生在广州进行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5家单位招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和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位中的网络安全管理类职位考生须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三)考生要密切留意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异地面试的考生还要密切留意面试地点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四)考生须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面试流程图》见附件3、4。
(五)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并在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同步转发,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考生异地面试办法
2. 全省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3. 面试考生须知
4. 考生面试流程图
附件1-4.rar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0日
附:
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
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其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30%+《专业科目笔试》×2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经研究,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三、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