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全省校车及学校通勤车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据了解,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夯实校车及学校通勤车辆安全基础,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具体包括:各级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所有校车及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实现“一车一档”,建立电子台账。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准入门槛。校车必须各种证照齐全,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校车牌;新购置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在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标准。驾驶员除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校车驾驶员合格证。
同时,校车安全管理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校车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校车管理台账、校车日常维护、教师或随车照管人员跟车、收车验车等各项监管制度;要针对季节特点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
另外,关于通勤车管理方面,对于学校自备用于职工通勤的车辆,学校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通勤车和通勤车驾驶员的管理,保证车辆技术性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