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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建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公告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辽宁淘知  时间:2014-02-10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建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朝阳市户籍或生源(2014年1月24日前,含各县市区);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78年1月24日至1996年1月24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请 报考人员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到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工会大厦911房间)报名并接受资格 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建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全 生产监管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 件和复印件1份(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证明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能 否如期毕业等,同时加盖公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一张,其余两张背面写上名字,用曲别针别在报名登记表上)。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事宜发布网站

1、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仅发布招聘公告)

2、建平人事人才网(www.lnjprsrc.com

3、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

4、建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红页(http://site.conac.cn//www/081480466/41284127/index.html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21-7800902;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应小于1:2,未达到1:2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向社会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时间。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报名结束后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通过网站查询。

4、加分。根据中共朝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朝阳军分区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武装、兵员征集与退役安置工作的意见》(朝委发〔2010〕16号)要求,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总成绩(百分)加10分,在部队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初审。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下同)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统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县纪委监督指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 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 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考察结果报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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