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事保障中心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外事(港澳)礼宾接待、签证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外事(港澳)工作的物资保障任务;负责我市外事(港澳事务)接待用车服务等辅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心工作人员和见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外语类岗位:若干名;
文秘类岗位:若干名;
见习生:若干名。
二、招考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大型活动策划经验或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思维敏捷,综合文字能力强;
6、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和协调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热情、坦诚、乐观、耐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9、形象佳,气质好,符合外事工作礼仪需求。
(二)岗位条件(外语类)
1、具有全日制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英语翻译专业八级或同等能力者优先考虑,有较强的英语听说写能力,能用英语独立开展工作。
(三)岗位条件(文秘类)
1、具有全日制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中文写作能力;
3、具有三年以上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条件(见习生)
1、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截止今不超过两年;
2、英语翻译专业八级或同等能力者优先考虑,有较强的英语听说写能力,能用英语独立开展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中英文简历、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二)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发电子邮件至:wsbzzx@outlook.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
薪酬面议。
联系人:深圳市外事保障中心
咨询电话:0755-83289272/83175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