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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学生政工干部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广东淘知  时间:2013-07-02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适应发展需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决定招聘辅导员13名,学生政工干部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中共正式党员。

(2)校团委科员岗位要求2013年国内应届毕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他岗位要求2013年国内外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具有相应学位的留学人员,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认证。

(3)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单(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相关要求核定)。

(4)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①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②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联正副主席、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③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处和院系出具证明)。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cnu.eswis.cn/zgzp。应聘者网上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并提交成功。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17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7月   18日当天到华师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提交审核资料,资料如下:(1)身份证;(2)学校就业推荐表;(3)学历、学位证书;(4)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5)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证明;(6)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原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信息简表》各一份,审查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招聘流程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招聘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测试

测试环节包括闭卷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闭卷考试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内容、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由校外专家组织进行,闭卷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学生工作能力。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闭卷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该部分总分的60%。第一阶段的测试总成绩按闭卷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方法计算,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人员。

第二阶段:无领导小组讨论

学校组建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分组考核,考核应聘者的辅导员岗位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要求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第一阶段测试总成绩占40%和第二阶段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30% 的方法计算,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

第三阶段:综合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校领导、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要求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第二阶段总成绩与第三阶段综合面试成绩占30%相加的方法计算,按照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就业协议,待聘用人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通过学位答辩)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学历及学位者,以及已办理暂缓就业,能够在2013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查询。本次招考过程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和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032(学生工作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236(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doc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个人信息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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