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
对于不少人来说,
曾是一个挥之不去的词,
大学毕业后暂时不工作,
想保留应届生身份,
继续考研、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就得通过非常繁琐的手续,
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现在,
好消息来了!
广东正式取消暂缓就业,
实行择业期政策!
4月8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即日起广东高校毕业生无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即可“自动”于一定时间的择业期内,与应届毕业生享有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为毕业5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优惠政策惠及全部毕业生
据介绍,我省的暂缓就业政策已经实施了16年,享受暂缓就业政策的受众面较窄,办理手续较繁琐,存在不少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为了让全体毕业生都能享受政策的惠利,免去繁琐的手续,从而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制定就业择业期政策,取消暂缓就业政策。
“这相当于将以前的暂缓就业的优惠政策,自动扩大到了所有的毕业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每年有大约5万名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大约占应届毕业生的百分之十,如今100%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都能享受政策的惠利。
适用对象
◆ 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 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回粤就业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 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毕业生就业后辞职(退)的,如仍在择业期限内,可选择继续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前面所述的政策待遇。此外,如果择业期政策实施前已毕业且仍符合“适用期限”的毕业生,也可享受择业期的各项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相应调整招考条件
取消暂缓就业、实行择业期后,会对用人单位招聘有什么影响?省教育厅表示,新政施行后,用人单位以往设置的与暂缓就业有关的招考条件要作出相应调整,改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都可以报考。
以某单位招聘2019届毕业生为例,可以修改为“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19届,或在2019年7月10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这样既包括了2019届毕业生,也允许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一同参加招考。
如何防止企业对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区别对待?相关负责人表示,择业期政策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下发,且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是一个法规性文件,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有责任、有义务要落实,相关部门也会通过法律、行政的力量促进这项工作的落实,让它真正惠及到所有毕业生,不会落空。

热点问答
1.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是指什么?
答:指的是,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均与应届毕业生有同样机会参加升学、就业。如,可参加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升学考试(如专升本考试),也可以参加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的招考。
2.如果我的户籍是外省的也在外省读的大学,毕业了在广东就业、升学,能享受政策待遇吗?
答:此种情况不能享受政策待遇。
3.如果我毕业的时候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来又取消了暂缓就业手续,那么我的择业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仍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起算,不受暂缓就业政策的影响。比如,你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当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在2018年11月1日取消了暂缓就业手续,择业期限仍是从2018年7月1日起算。
4.择业期内毕业生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
答: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回生源地。
一是档案由学校负责转回生源地毕业生档案接收相关部门;
二是党(团)组织关系由学校开出介绍信转回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
三是户口迁移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凭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到拟落户地去办理入户手续,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提供报到证。
5.择业期内毕业生是否可以多次改派?
答:可以多次改派。但是必须先征得原单位同意,且按照现行办理改派的相关规定办理。
6.实行择业期政策后,毕业生慢就业的现象会不会增多或者减少?
答:将有利于促进毕业生就业。每年大约5万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中,部分是为了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在毕业后,再继续复习,准备考研、出国,或者是等待国考、省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新政,会让这些目标清晰的毕业生没后顾之忧,反而会去更加积极先就业。
此外,应理性地看待慢就业现象,这是毕业生的一种心态。实行择业期政策和毕业生慢就业现象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对于有比较清晰的就业目标的毕业生来说,择业期政策实际上给了他们一个缓冲期。对于暂时还没有清晰的就业目标,且家庭条件比较好的毕业生来说,比如想毕业后出国旅游,周游世界回来再慢慢找工作,不急于就业。此类学生即使不出台择业期政策,他们也会选择慢就业。
来源 | 南方日报、广东发布、羊城晚报、新快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