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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以上官员减刑假释 须向中央政法机关报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4-02-25

厅级以上官员减刑假释须向中央政法机关报备,县级官员须向省级政法机关报备。日前,中央政法委出台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中央政法委把从严规范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点放在了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上。南都记者了解到,该三类犯罪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对突出。
  中央政法委要求,对三类罪犯中因重大立功而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判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省级政法单位向相关中央政法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地市级政法单位向相关省级政法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为了解决有的地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透明度不高、监督制约不力的问题,中央政法委要求,对拟提请减刑、假释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减刑、假释裁定书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开。
  聚焦
  重点严控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

  针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中,以权、花钱“赎身”问题相对突出,指导意见把从严规范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点放在了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上。
  “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是刑法规定的减刑、假释的关键条件,指导意见明确,对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法律规定的“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标准。
  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对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假释机会的,即使客观具备减刑、假释的条件,也不得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三类死缓减刑后至少坐监22年
  指导意见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比如,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由过去“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提高到现在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而且增加规定“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专家分析,根据意见的规定进行测算,即使三类罪犯具备所有条件,实行“到点就减刑”(实践中一般不可能),无期徒刑罪犯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将比按之前规定的延长4年,最低不会少于17年;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将比按之前规定的延长5年,最低不会少于22年。
  保外就医疾病范围正在修订
  指导意见要求从严把握三类罪犯适用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介绍,司法部正在根据指导意见,修订《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指导意见还规定:“虽然患有疾病,但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安排的治疗的,或者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一律不得保外就医。”
  原厅局级罪犯减假暂向中央政法报备
  针对有的地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透明度不高、监督制约不力等问题,为了保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能够公平、公正实施,指导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严格了程序规定:
  一是对拟提请减刑、假释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提前予以公示。减刑、假释裁定书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开。
  二是对三类罪犯中因重大立功而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判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三是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省级政法单位向相关中央政法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地市级政法单位向相关省级政法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为了防止刑罚变更执行权被滥用,指导意见重点从两个方面强化了责任追究:一是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承办人、批准人等执法司法人员,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是对执法司法人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
  出具虚假病情诊断也严肃追责
  指导意见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规定对执法司法人员在刑罚变更执行中违法违纪的,具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吃请的,一律清除出执法司法队伍;对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且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出具虚假病情诊断等证明材料等为逃避刑罚提供帮助的行为,也要严厉处罚。指导意见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出具虚假病情诊断等证明材料,或者在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搞权钱交易,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建议主管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要点
  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判死缓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
  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执法司法人员利用权钱交易帮助罪犯脱责,从重追究刑责
  虽然患有疾病,但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安排的治疗的,或者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一律不得保外就医
  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中央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数字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16 70 8人,其中减刑不当13 2 14人,假释不当2 18 1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 13人。(新华社)
  南都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王安琪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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