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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广东淘知  时间:2013-11-28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优化本单位人员结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情况简介

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成立于1978年,是广东省科技厅直属的,从事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专业机构。中心立足于促进广东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推动广东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科技、经济交流与合作,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专业高效的科技合作中介服务,培育了一系列的国际会展品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政府服务与社会公益服务并重的核心业务体系。目前,中心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

二、招聘原则

从中心事业的发展需要出发,贯彻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人才工作经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三、招聘条件、职责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合作外联部岗位: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及要求33周岁以下;财务部岗位:本科(学士及以上)具备会计师职称,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以2013年6月1日为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和技能。

5.非广州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6.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2名,具体岗位、要求、职责详见(附件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受理报名时间:9:00-12:00,2:0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二楼201室报名点。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外省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不能如期前往报名,须在报名指定日内通过电话联系确定报名方式。

(四)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人事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表格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截。

经初选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测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若经初选符合某一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少于3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承担。

(一)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内容分为二部分:上午综合知识测试,下午合作外联部岗位测试英语、财务部岗位测试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和招考单位网站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前单位人事部负责对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面试

1、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过程由上级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汇总后向考生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和面试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公示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和招考单位网站(http://www.ste.gd.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在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计生审查、聘用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情况造成拟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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